发布时间:2019-04-15 11:25
梅西与北京国网公司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

案件类型:    网络域名侵权纠纷
案件号: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4)京知民初字第9号
隆天代理:    梅西西部商店有限公司

 

案件简介:原告梅西西部商店有限公司(中国消费者一般称为“梅西百货”)是美国著名的连锁百货公司,也是美国最老牌的百货公司之一,至今已成立150多年,原告自1858年成立开始就将MACY’S作为商标和企业字号在各种商业活动中使用。原告自1910年在美国注册第一件MACY’S 商标起,陆续在中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欧盟、俄罗斯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一百多件MACY’S商标并获得核准。1993年开始原告陆续在中国在多个类别上注册MACY’S或包含MACY’S的商标。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1999年5月7日和2003年3月17日注册“macys.com.cn”和“macys. cn”域名,该域名完整包含了原告的MACY’S商标和企业字号。原告据此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将macys.cn和macys.com.cn两个域名转移给原告注册和使用并支付一定经济损失。

 

争议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北京国网注册、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裁判要点:首先,根据梅西百货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梅西百货对于相关商标、商号和域名享有合法在先的权利或权益。其次,争议域名“macys.cn”、“macys.com.cn”的主要部分均为“macys”,该标识与梅西百货的商标近似,与梅西百货商号和域名的主要识别部分完全相同。在争议域名注册之前,通过中国相关报纸和期刊的报道,中国相关公众已能够了解到梅西百货商标或者商号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知名度。中国相关公众如看到争议域名,足以产生该域名系由梅西百货所注册的联想,从而对该域名的实际注册人造成误认。再次,北京国网在本案中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对争议域名中的“macys”享有任何在先权利,也未提出其他注册、使用争议域名的正当理由,因此北京国网注册争议域名缺乏合理依据。最后,本案在案的证据可以证明,北京国网注册争议域名后并未进行使用,而该行为使得对“macys”享有合法在先权利的梅西百货无法正常注册或使用该域名,北京国网的行为明显缺乏正当目的,具有恶意。

 

典型意义:被告国网将原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在先商标抢注为域名,且没有实际使用该域名,被告恶意抢注并奇货可居,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件获奖:本案入选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

 

法院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北京国网在注册争议域名之后并未实际使用,因此,法院认为北京国网的该行为未侵犯梅西百货对“MACY’ S”商标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同时,法院认为,争议域名的识别部分与梅西百货的商标、商号高度近似,该行为足以导致中国相关公众对于该域名实际注册人的误认,该行为有害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因此北京国网注册争议域名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为此,法院判决北京国网注册争议域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争议域名转移给梅西百货注册、使用,同时判决还支持原告4万元的诉讼合理支出。

 

隆天代理律师臧云霄点评:
从本案证据看,被告确实具有恶意抢注的行为,但证据的组织整理花费了很多的工作。因为原告成立时间已经很久且在国外,与客户的沟通、资料的查找、翻译和公认证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为此,隆天律师团队发挥各自优势,臧云霄律师负责整个诉讼方案和举证思路,隋萍律师负责与客户沟通,指导客户如何提供材料,去国家图书馆和商标局查询有关档案。在案件准备过程中,除客户提供材料外,隆天律师团队还调查到很多材料,这些材料极大地证明了梅西百货提出的诉讼主张。整个案件中,隆天律师团队共提供证据将近一千页。隆天律师团队提供的详实、客观的证据材料,在庭审中进行了强有力的说理,并在庭后提供了详实的代理意见。在法院最后的判决书中,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绝大多数代理意见,这无疑是对律师工作的最有力的肯定和鼓励。